2025年4月5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一家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,造成2人死亡;5月18日,安徽省毫州市一家具店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,造成3人死亡;6月11日,河源龙川县一名工人施工时不慎从人字梯上坠落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自2025年起,现已发生13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,致20人死亡。
为避免发生高坠事故,我们应先了解什么是高空作业。根据国家标准GB/T 3608-2008《高处作业分级》,将其定义为: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(含2米)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,同时根据作业高度可分为四级:Ⅰ级(2-5米)、Ⅱ级(5-15米)、Ⅲ级(15-30)米、Ⅳ级(30米以上)。在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要求,高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:
1.人员资质:作业人员需持《特种作业操作证》,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;
2.必须佩戴五点式安全带、安全帽、防滑鞋,并使用符合国标的安全绳;
3.禁止在恶劣天气(如强风、雨雪)或夜间无照明条件下作业。
在公司日常检、维、修作业中,经常需要进行高空作业,如维修更换灯具、行车的日常检维修、检查维修高处架设的电气线路、管道等,这些作业的共同点都是面临着坠落的终极风险,只有准确把握每种作业的特点,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安全作业方案。
在高空作业中,安全不是选择题,而是必答题。“十必须”准则从个人防护、作业规范到管理要求,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安全防护网。安全带的使用看似简单,但“高挂低用”的原则和缓冲器的配置都是经过无数次事故教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。环境因素的把控同样关建,恶劣天气下的作业禁令不是阻碍工作进度,而是对生命的尊重。工具和物料的传递方式看似琐碎,却关系着下方人员的生命安全。而规范的管理流程,从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到日常的设备检查,都是预防事故的重要环节。这些准则不是束缚工作的枷锁,而是保障安全的护身符。在每一条规定的背后,都可能是一个生命的低价,都值得我们以最严谨的态度去执行。
“安全无小事”,这不仅是一句口号,更是对每个生命的庄严承诺。从个人防护到公司管理,从技术创新到文化培育,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。让我们携手共建更安全的作业环境,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每天平安回家。
(行政部 章 巍)